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作為主辦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高橋鎮(zhèn)人民政府、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承辦單位現舉辦“上海之門”浦東片區(qū)三岔港楔形綠地景觀規(guī)劃設計國際方案征集活動。本次方案征集活動將公開邀請具有相關規(guī)劃設計經驗的設計機構前來申請應征,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選取3個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設計成果。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上海之門”浦東片區(qū)三岔港楔形綠地景觀規(guī)劃設計國際方案征集。
1.2 項目位置: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高橋鎮(zhèn)內西北側,地處長江、黃浦江、蕰藻浜三水交匯之處。
1.3 規(guī)劃設計任務與范圍:
(1)區(qū)域整體空間研究層次——南北整合、濱江聯動
區(qū)域整體研究層次范圍東北臨長江,西至黃浦江,南至雙江路,含三岔港楔形綠地、濱江森林公園和凌橋社區(qū),總面積12平方公里,重點開展沿江風貌、生態(tài)空間、綜合交通等專項研究。
(2)楔形綠地景觀設計層次——綠色前廳、產城融合
楔形綠地景觀設計層次范圍為上海城市總體規(guī)劃劃定的楔形綠地范圍,位于外環(huán)高速以南,雙江路以西,總面積6.62平方公里,開展整體景觀結構方案設計。
(3)重點地區(qū)詳細設計層次——文藝匯場、江海門戶
重點地區(qū)詳細設計層次范圍,主要針對翡翠山、藝海匯、濱江等區(qū)域進行綠地景觀詳細方案設計,對藝海匯、首開區(qū)等節(jié)點進行建筑風貌詳細方案設計,總面積約為1.5平方公里。
1.4 征集方式:公開征集。
1.5 征集設計周期:約80天。
2.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征集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高橋鎮(zhèn)人民政府、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3. 征集聯系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萬泉莊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人:朱小鋒、徐興華、郝晴
聯系電話:86-10-82575137—256/812
傳真:86-10-82575840
4. 應征申請人的資格
4.1 應征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或由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組成的項目聯合體,且應具有與本項目的功能性質相類似的設計經驗。
4.2 應征申請人應具有承擔本征集項目風景園林設計和建筑設計的相應資質或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設計機構應具有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設計機構應依其所屬國或所屬地區(qū)的管理規(guī)定具有風景園林設計或建筑設計的執(zhí)業(yè)許可或經營許可。
4.3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規(guī)劃設計機構的資格要求參照境外設計機構資格要求的規(guī)定。
4.4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征。
4.4.1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共同簽署一份聯合體協議。
4.4.2 組成項目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申請資格預審,也不得同時加入本項目其它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
4.5 除聯合體內部的成員外,參加征集的應征人之間不應存在關聯關系。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下載。
有意向參加應征的申請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fansway.net)下載資格預審文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郵箱kjysanbu@163.com或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征集組織機構收到登記表后,再將資格預審文件的下載密碼發(fā)送給申請人。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17:00(中國北京時間,下同)。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將于2024年5月21日開通。
6. 申請文件的遞交
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4日中午12 時00分,申請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申請文件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征集組織機構將拒絕接收逾期送達的申請文件。
7. 資格預審公告發(fā)布媒體
本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fansway.net)同時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以上網站發(fā)布的內容為準。
8. 其它條款
8.1 知識產權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應征文件(包括A3版面設計文冊、A0標準輕質展板、電子文件、模型和應征設計方案著作權聲明等)均不退回。
8.1.2 應征設計文件和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與應征人共同享有。
8.1.3 應征人對其應征設計文件享有署名權,在征得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書面同意后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應征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除應征人的設計標準、設計導則和繪圖元素以外,應征人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的設計項目。
8.1.4 應征人應保證提交的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應征人應保證,如果其應征設計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應征人應已經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應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應征人承擔。
8.1.5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有權在本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中使用應征人提交的規(guī)劃設計成果,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在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中或在規(guī)劃設計方案調整綜合時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應征規(guī)劃設計成果的內容,也可以對其進行修改。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
8.1.6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可以對所有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覽,并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宣傳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但應注明設計機構的名稱。
8.1.7 應征建筑設計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權歸屬于應征人,但景觀小品及其建構筑物除外。
8.2 應征設計補償金
承辦單位將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了有效應征文件的應征人支付應征設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140萬元(含稅)。當應征人出現下列情況時,承辦單位將不予支付補償金:
(1)應征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應征文件;
(2)應征人提交的應征文件經專家委員會評審被認定為未對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實質性響應;
(3)應征人被取消應征資格。
8.3 獎項和獎金的設置
本次方案征集將評選出1個優(yōu)勝設計方案,獎金為人民幣60萬元(含稅),獲獎的應征人需結合評審專家意見和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的要求對其應征設計方案進行一輪方案優(yōu)化,并提交相應設計成果(不含模型動畫)。
8.4 適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guī)。
8.5 語言
資格預審文件以及與資格預審文件相關的補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書寫。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書寫,申請人隨申請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應附中文譯本。在中文與其他語言的意思表達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8.6 解釋權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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